一、電腦及伺服器[個人電腦整機/主機、顯示器、顯示卡、燒錄器、精簡型電腦、護目鏡、筆記型 筆腦、伺服器、儲存系統設備、彩色數位相機及數位攝影機共十組]。 | 訂約機關: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購料處 招標案號:LP5-950030
契約起始日期:95/12/20 契約終止日期:96/03/31
供應商編號契約:06-LPL6287 (本案於96年3月7日公告展延契約有效期3個月至96年6月30日止。) 購案說明:本案契約單價不含到府安裝及到府保固費用,惟含契約條款第九、(二)條所定自行送 立約商維修服務站之硬體設備零件免費保固,到府安裝與到府保固費用詳見購物車選 購項並得議減,所列到府保固之服務費用,第四組、五組及七組為三年期之費用,其 餘各組均為一年期之費用。
1.單一機關一次訂購電腦周邊設備用品總金額達新台幣300萬元或單一品項達達100台,得由訂購 機關直接與立約商另行議定交貨日期、地點或其他優惠條件,如價格折扣或產品升級或免費提供 教育訓練(場地由訂購機關提供)或其他服務等。 | 單一機關一次訂購電腦周邊設備用品總金額未達新台幣300萬元或單一品項未達100台者, 不適用上述規定。 | 2.機關一次訂購金額達新台幣5,000萬元者,則不得利用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,應依政府採購法規 定自行辦理採購。 | 3.若以電子採購系統訂購,訂購機關應將議妥之單價及交貨日期分別鍵入該系統相關欄位,若未採 電子採購系統下訂,則另以傳真通知本處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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